根据《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》和《新闻与传播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》,经学生个人自评申报,班级初评并公布、年级审核、院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复核,我院2023级新闻学专业本科学生2025-2026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已经全部结束。
现将结果进行公示。公示时间为8月31日—9月4日。如对评审结果有意见和建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复议。
联系人:焦老师
联系电话:024-86593386
地点:沈阳师范大学信息技术中心206
新闻与传播学院
2026年8月31日
附:新闻与传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
组 长:刘立恒、赵 伟
组 员:任 月、谢 欣、焦 然、邢 达、白玛曲珍、
于漫、冯茵琪、石泠枫、李语瞳、吕诗佳文
排 版 / 周海妍
一审一校 / 焦 然
二审二校 / 任 月
三审三校 / 刘立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