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与传播学院本科学生2024-2025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的公示全院师生: 根据《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》和《新闻与传播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细则》,经学生个人申报,班级初评并公布、年级审核、院测评小组复核,我院2022级、2023级、2024级本科学生2024-2025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已经全部结束,现将结果进行公示。 公示时间为9月18日至9月24日。如有学生对评审结果有意见和建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复议。
联系人:焦然 联系电话:024-86578834、18609837696 地点:信息技术中心206
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5年9月18日
附:新闻与传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:刘立恒 副组长:任 月、尹 靓、焦 然 组 员:学生会学习部、各班级团支书、班长、学习委员
编辑 / 焦 然 排版 / 罗晗嘉 一审一校 / 焦 然 二审二校 / 任 月 三审三校 / 刘立恒 |